简牍里的中国精神 | 长沙走马楼吴简里的廉政文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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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同学们,你们知道监守自盗这个成语的意思吗?
小简:先生,您这可难不倒我们,监守自盗的意思就是说偷自己看管的东西呗!
先生:是呀,“监”本意是为镜子或者说照镜子,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它引申出了更多的意思,比如监察、监视。
小博:先生,为什么通过照镜子能够引申到监察、监视这样的意思啊?
说书先生:在古代没有镜子的时候呀,古人便以水为镜,因为用水照面,影像不是很清晰,那映照之人就必须要仔细查看,所以这个“监”字就引申出了监视、监察这样的含义。监守自盗,罪加一等,今天我们就通过长沙走马楼吴简里的《录事掾潘琬》文书木牍来听一个监守自盗的仓库小吏的故事。
简牍精神探寻
走进长沙简牍博物馆,人们大多都会在这片木牍前驻足停留,这片木牍是一份司法文书,虽然只有短短的两百三十个字,却记录了一件1700多年前发生在长沙的重大贪腐案件——“许迪盗米案”,许迪是孙吴下辖军事重镇的一个仓库小吏,在掌管仓库重要军用物资的过程中,许迪监守自盗偷偷贪污了112斛6斗8升大米,吃用一空。不久这样的贪赃行为就被仓库核查账目物资的当值官员发觉并举报。公元235年,长沙郡督邮下发公文,要求办案官员彻查此案。这次核查结果表明,许迪确实贪污了官府大米。根据简文记载 这112斛6斗8升大米在当时价值16万9千20钱。三国时期的长沙,生产能力还比较落后,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为了这笔财富,许迪又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呢?咱们下一期节目,接着来听,“许迪盗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