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泥鸿爪 史韵尤新 ——长沙走马楼孙吴私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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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9 浏览次数:6249 文章来源:骆黄海

名称:长沙走马楼孙吴私学简

类别:木牍、竹简

时代:三国

尺寸:长25.2厘米,宽9.6厘米,厚0.7厘米不等

来源:1996年长沙走马楼平和堂建设工地22号古井出土

今藏:长沙简牍博物馆

1996年,长沙市五一广场东侧平和堂建筑工地J22号古井发现三国时期孙吴简牍数万枚,这些集中保存的文书档案,犹如一座宝库,详细、真实地反映了三国东吴长沙郡的社会基本面貌。

震惊,那是一字千金的文物的表白;兴奋,那是与挖掘机抗争后的庆幸;笑容,那是沉睡的文字展露的亲切;紧张,那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在这浩瀚的档案中,一些身份性的名词不经意的来到人们的眼前,在历史长河中好似涟漪荡开。看,漫天雪地中,孙吴私学简正如同鸿雁雪泥上踏过留下的爪印,韵致长远,日久弥新。

什么是孙吴私学简呢?孙吴私学简是我们为了整理研究这批档案文书中涉及“私学”、“私学弟子”的简起的一个名称。

我们来看下面这一枚简,

南乡劝农掾番琬叩头死罪白被曹敕发遣吏陈晶所举私学番【1】倚诣廷言案文书倚一名文文父广奏辞本乡正户民不为遗脱辄【2】操黄簿审实不应为私学乞曹列言府琬诚惶诚恐叩头死罪【3】死罪诣功曹【4】十二月十五日庚午白【5】(J22-2695)

这件文书的形制,长25.2厘米,宽9.6厘米,厚0.7厘米,字体较为端正,已经没有明显的横画波磔,属于早期楷书。但其隶书遗韵的痕迹还是较为明显的。字形方广,不如楷书平正匀称,和隶书相似,末笔的捺依然是主笔,略粗壮。横画平直,少了楷书的欹侧之态。

这是嘉禾二年(公元233年)南乡劝农掾潘琬呈送上级的文书。“乡劝农掾”主要职责是核查乡界居民,掌管户口,各乡均应设置,是乡吏的一种。依文书运转的通例与格式,这件文书应是上呈县廷,在临湘则是呈送侯国的。汉代上行公文呈送的原则是逐级上报,一般不越级。这种做法汉末三国初应无变化。“敕”是文书的一种形式。“案”是查考的意思。“辞”是当事人已牵涉到犯法、违规或诉讼问题,可能已被官府传去查问、审讯,由官府责令本人自具或派人记录的申辩、口供。“正户民”指郡县管理的编户民。“遗脱”做“遗漏”解,意思是遗籍脱籍的人,即通常所说的逋逃,与正户民相对。“黄簿”指户籍,应该是县里保存的户籍。

这件文书主要说的是南乡劝农掾潘琬“接到县功曹的敕,要求遣送陈晶所举的私学潘倚到县廷言事。核查乡所保存的文书,(潘)倚又名文,其父叫广。(倚)的口供承认他是本乡的正户民,不是脱籍者。县曹查看户口黄簿也证实了(这种说法)。(潘倚)不应成为私学。(潘琬)请求功曹将这一情况上报给府。”

从此案件处理过程,使我们真切了解到三国时代行政处理的一些基本程序,也使我们感受到一件小小的案件,办理起来是要经过这么复杂的步骤。陈晶举潘倚为私学,县功曹接到申请文书后首先要查阅黄簿,发现问题后,随即下令调查核实这一案件。但是,核实工作也并不简单,要乡吏取当事人口供、核对保存的文书,与县里的初审结果对照,并写成文书上报县,还要求将当事人送到县里接受问询。经过层层审核,最后的结论可能还需要郡府做出。

这件文书主要是对“私学”身份的审核。透过这一文书,可以了解当时审核“私学”身份还是非常细致、严格的。如果潘倚符合“私学”的条件,也许就不需要这么大费周章了。“私学”的条件,由此简可知一条,即身非正户民,而属于“遗脱”。那么“私学”如何理解呢?十万余枚的走马楼吴简中还有不少涉及私学,下面我们再看看类似的私学简。

私学弟子,南郡周基,年廿五,字公业,任吏,居在西部新阳县下。嘉禾二年十一月一日监下关清公掾张闿举

私学长沙刘阳谢达,年卅一,居临湘都乡土沂丘。十一月十五日,右郎中窦通举。( 编号 J22—2617)

入桑乡私学限米三斛胄毕*嘉禾元年十一月五日下象丘潘囊付三州仓吏谷汉受 中

【注】「中」为朱笔迹。肆·31012

上面列举的私学简揭示私学的不同侧面,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认识私学的内涵。这些“私学”以不同形式出现在官方档案文书中,表明它是官方承认的固定化的称呼,而且官府掌握其名籍。它既可指称个人,如“私学谢达”,也可以泛指一类人,如“私学限米”。这些私学在特定的语境中有不同的意义,引起了学者普遍的关注。有认为“私学是相对于官学而言的”。有认为“私学是一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口,是由逃亡户口产生”。有认为吴简中的“私学”,“其起源当和学业传授分不开”,有私学与官学相对,是有特殊身份的依附人口,是官方承认的固定化的称呼,官府掌握其名籍。有认为私学应属于带有违法恶行性质的逋逃人口,是与官方文化统治相对抗的异端。有认为“私学”是与“官学”相对而言的,但吴简中的“私学”是儒者以私人身份招收的学生以及虽游学于学官但不属于正式员额的学生,他们不是依附人口。有认为“私学”并非是与“官学”相对存在的,“私学”称谓指代的社会身份,是民间儒学教育体制下的受教育者,其身份的确定很可能有学历和学绩的等级要求。有认为“私学”是吏的一种,是秦汉学吏制度的延续。有认为“私学”一为私学弟子,一指私立教育机构,私学弟子有的是外地而来的客居者,有的却是本地人,表明其并非逃亡户口。

通过我们对“私学简”不同面向的理解,文物的内涵也就栩栩如生。物换星移几度秋,道不尽人世沧桑变化,孙吴私学简留给了我们一些疑问,也给我们带来了一段思考!

我们相信历史的认识是不断发展更新的,是一种不断完善充实的过程。揭开层层岁月的珠帘,讲述片片枫叶的情逸,在这厚重的文物面前,我们不由自主的沉醉,流连以及思索,时间冲淡了我们,凝重了历史。那雪泥鸿爪的文物——走马楼孙吴私学简,端走了我们来不及冲开的历史。它们好似黄土中留下的历史印迹,让我们寻一路万水千山,让我们绕一段魂牵梦萦,让我们一起感受,那流淌于天地之间的华夏文明。

长沙吴简所反映的三国孙吴时期复杂的社会面貌还有很多难以索解的部分,也正由于此,长沙吴简才有着其历久弥新,引人入胜的魅力和价值。

【参考文献】

【1】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2006年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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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少华《大音希声——浅谈对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的初步认识》《中国书法》1998年第1期,第7-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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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素《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简牍三文书新探》《文物》1999年第9期,第4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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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王子今、张荣强《走马楼简牍“私学”考议》《吴简研究》(第二辑),武汉:崇文书局,2006年,第67-82页。

【13】李迎春《走马楼简牍所见“私学”身份探析》《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4期,第52-58页。

【14】邓玮光《走马楼吴简所见“私学”考》《东南文化》2010年第3期,第66-72页。

【15】李恒全《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私学”考论》《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第48-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