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木辟除心中鬼 人形咒死仇恨敌 ​——东汉熹平元年覃超人形木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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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9 浏览次数:4625 文章来源:孙东波

类别:木牍 未定级

年代:东汉

规格:长24.1厘米 宽3.1厘米 厚0.4厘米

来源:长沙市五一广场湘浙汇商业大厦建设工地出土

现藏:长沙市考古研究所

一般的简牍,虽然有不同的形制,但都以长方形为基本形状,但是异形的简牍您见过吗?在长沙五一广场就出土了这样一枚简牍,它是人形的!

2004年5月26日上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心五一广场东南侧的湘浙汇商业大厦建设区域内,几名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考古队员像平常一样在工地上对发现的古井进行清理,突然,在工地东南侧传来惊叫声:“简牍 !简牍!木的,保存完整!”原来在编号为J7的一口古井中,考古队员在井内填土中发现了若干枚简牍,后来被专家学者命名为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

在这批东牌楼东汉简牍中,有一枚人形木牍,十分罕见。该简整简长24.1cm,宽3.1cm,厚0.4cm。原从中断为二片,现拼合为一件。这枚木牍不仅形制独特,而且简上的书写内容在已发现的简牍中也非常少见。该简先刻成人形,再在上部以墨描绘眉、眼、口、鼻、胡须及躯干,最后才在下部及背面写字。上中部有一圆孔,两面墨书,正面存文三行,背面存文二行。具体内容如下:

正面 1:六月甲申朔廿二〔日〕乙卯【巳】,謹遣小史覃超
   2:喜(熹)平元年
   3:詣在所,到,敢問前後所犯為無狀。家富(?)
背面 1:有如肥陽(羊)、玉角,所將隨從,飲食易得,人主傷心不易識。超到言
   2:如律令。故事:有陳者,〔為〕教首,書者員圼(從心)、李阿。六月廿二日白。
  (〔〕內為補字,【】內為考證後之正字,囗內為疑字。)

释文者认为這应是一件死者覃超给道、巫世界的上言。

東汉末期,特別是黃巾起事前后,神仙道教与民間巫俗盛行,人們对死后世界的追寻也呈现多样化。此前,一些关于死后世界的观念,仅見于墓葬出土墓券文和鎮墓文。本人形木牍的出土,提供了了解当时此类观念的最新材料,其价值之珍貴与意义之重要也可想而知。

巫术是万物有灵观念发展的历史产物,是原始人企图利用和战胜“超自然力”
的一种技术和愿望。先民们相信通过施行一定的仪式和手段,就能接神通鬼,操纵某种超人的神秘力量,达到祈福禳灾或致害仇敌的某种具体目的。

我国古代盛行“鬼畏桃木”的说法。《礼记·檀弓下》曰:“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郑玄注云:“桃,鬼所恶;茢萑苕,可扫不祥。”古代,君临臣丧,先使巫以桃棒与苕帚在柩上扫除不祥。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襄公在楚“楚人使公亲禭……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昭公四年,“桃弧棘矢,以除其灾。”庄子也称:“插桃枝于户,连灰其下,童子入不畏,而鬼畏之。”可见,桃木辟邪、鬼畏桃木的观念由来已久。

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诘》篇记载了不少利用桃木驱鬼的方法:

人毋(无)故鬼攻之不已,是是刺鬼,以桃为弓,牡棘为矢,羽之鸡羽,见而射之,则已矣。

人毋(无)故而鬼取为膠,是是哀鬼,毋(无)家,与人为徒,令人色柏(白)然毋(无)气,喜契(洁)清,不饮食。以棘椎、桃秉(柄)以敲其心,则不来。

一室中卧者眯也,不可以居,是囗鬼居之。取桃枱(棓)椯(段)四隅中央,以牡棘刀刊其宫蘠(墙),謼(呼)之曰:“复疾趣(趋)出。今日不出,以牡刀皮而衣。”则毋(无)央(殃)矣。

大袂(魅)恒入人室,不可至。以桃更(梗)毄(击)之,则止矣。

用桃弧棘矢射击鬼魅是传统巫术的重要手法。用桃棒、桃杖、桃弓、桃枝挥击邪祟是桃木辟邪术最原始的形态,且一直非常盛行。人们不仅在门户上饰桃人,悬桃梗,挂桃板,而且家居出门都带桃符。“禹符,左;行,置右环(辕),曰囗囗囗右环。曰:行邦,令行投符地。禹步三,曰:皋!敢告囗囗囗符,上车,毋顾囗囗囗囗。”家居时将桃符挂在房子左边;远行时将桃符挂在车辕右边,然后举行巫术仪式,祈祷平安。

古人认为桃木辟邪,因此创立了一系列桃木辟邪驱鬼法:一是用手持桃杖桃弓或其他桃木制品挥击射击鬼怪。这类巫术要求通过象征性的动作和姿势来发挥桃木的辟邪威力。二是通过安置或戴桃木制品压服邪祟。三是使用与桃木有关的桃汤、桃胶、桃蠹等物品辟除邪恶。

云梦秦简《日书》中的《诘》篇是专论驱鬼辟邪的文献。其中记载的民间使用的驱鬼器物至少有四十余种。如桃杖、苇、桑杖、牡棘、白茅、刍失、家禽粪便、土石沙灰等。利用上述工具,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简单应对各种鬼魅精怪的侵扰,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当然,更复杂、更高级的打鬼驱邪活动还是要依靠专门巫觋来完成,而巫觋驱鬼也离不开这些工具。

此人形木牍的另一种可能用途涉及到偶像祝诅术。先秦时期流行偶像祝诅术,是对偶像实施诅咒和攻击,借以控制或报复偶像所代表的人物。这是一种当时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的巫术。中国最早的偶像祝诅术大概始于商代。据《史记·殷本记》记载: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昂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制作偶人,作为天神的象征,与之博,胜利后即以囊盛血,仰而射之。西周以后,偶像祝诅术渐趋流行。

先秦时期的偶像伤害术在表现形式上与汉代有所不同。先秦偶像伤害的方式主要是箭射,较为直接。此术在汉代少数民族中还在使用。汉成帝时,夜郎王兴与句町王禹、漏卧侯俞互相攻伐,汉政府派太中大夫张匡持节和解,“兴等不从命,刻木象汉吏,立道旁射之”。这应是先秦偶像伤害术的遗存。

蛊是一种人为的致病巫术,由来已久,同时有防范之法。《周礼·秋官·司寇·庶氏》:“庶氏掌除毒蛊。”郑注:“毒蛊,虫物而病害人者。”远古的蛊是妇女发明的,本来是一种狩猎用的毒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被用于人际关系,成为害人的手段。这种风俗在少数民族地区有残存,有的当地人供蛊神。

巫蛊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不易为人们所知。一般由巫师操控。关于巫蛊的具体方法,《礼记·王制》:“执左道以乱政。”孔颖达疏云:“掘得桐人六枚,尽以针刺之。”可见巫蛊之术的过程大概如下:先以桐木削刻为仇人之形貌,再以针刺入桐人身体,然后将其埋入地下,最后由巫师咒语,即能达到置人于死地的目的。在施蛊的过程中,巫觋的祝诅至关重要。因此,巫蛊往往与祝诅之术相连并用。

本文中所说的人形木牍到底用来作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从汉武帝的“巫蛊之祸”到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可见在汉代人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巫术和迷信的成分,人形简的出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巫术、民俗史等提供了鲜活的资料。

参考文献:

1、《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

2、《秦简日书集解》,吴小强著,长沙:岳麓书社,2000年

3、《中国古代巫术》,胡新生著,青岛: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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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面桃符
根据考证,这些面貌凶恶的木人,很可能是汉人用来避恶鬼和凶邪的桃符。木
人下端尖锐,以便插在门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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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蛊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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