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里的中国精神 | 汉简里的残疾人救助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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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6 浏览次数:3033

小简:先生,你看这个字好复杂,它读什么呢?

先生:这个字啊,读long(二声),秦汉时期称呼病残者为罢癃。据记载对于病残身体弱小的百姓都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优待呢。

小简:那先生,他们都可以享受什么优待呢?

先生:接下来咱们就来通过一片木牍来看一看吧!

汉代以经学治国,特别重视对包括残障者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后汉书》 帝诏多有对 “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赐粟的记载,在张家山汉简和纪南松柏汉简“南郡罢癃簿”等出土简牍中也有众多救助残疾者的内容。根据汉简记载,对于身体有残疾,重病以及身材矮小者,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者完全免除其为官方服徭役,缴纳赋税的义务。汉代“罢癃”制度的救助理念,就是让尽可能多的残疾人从单纯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救济,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汉代并非所有的残疾人都属于国家优抚与救助的对象,只有在国家各种簿籍制度之下,符合相关的条件而获得“罢癃”的身份,才会被纳人优抚与救助体系。所以罢癃制度尽管体现出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就残疾人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保障的制度建设而言,还有很多不健全之处。

新时代,我国关于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和福利保障制度正在越来越完善,家住云南省昆明市东川乌龙镇坪子村的张顺东、李国秀夫妻俩都是一级残疾。丈夫右手和双脚先后截肢,只剩下一只左手,妻子生下来就没有手,只有一双脚。得益于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就业补助、政府帮扶等政策,夫妇俩脱贫致富。夫妇俩的事迹证明,一个人身体部分残疾并不意味着他失去所有的能力,而对于这样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全社会都要给予充分的尊重、关心和帮助,这就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群体,让关爱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事业成为一种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