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里的中国精神 | 《王杖诏书令册》与尊老敬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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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2789

小简:先生,我们老师说尊老敬老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经流传了两千年来这是真的吗?

先生:确实如此,早在战国时期,孟子就说过,只要人人各自亲爱自己的亲人,各自尊敬自己的长辈,那么天下自然就可以太平了。2000多年前的古人就意识到了尊老敬老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大家庭当中的每一个人。不仅民间的思想如此,官方也有专门的文书鼓励尊老敬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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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敬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在古代的礼制社会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人们把它看做是仅次于事亲孝亲的一种美德,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同时也是中华孝文化的重要内容,影响深远。

甘肃武威出土的《王杖诏书令册》是西汉时期颁布的汉代专门的尊老法典,是当时处理老年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诏令中规定对于年龄在60岁以上且无子女的鳏寡老人,从事商业经营不必纳税,种田不必缴田赋,允许开设店铺售酒;如有人愿意奉养此类老人的,可以得到政府特殊的扶持;对于孤寡和盲人、侏儒等身体残障的人群政府不得随意摊派劳役,无论民事还是刑事案件都不能捆绑,并且,要在法律上给予特殊优待。

《王杖诏书令册》还记载了汉成帝时期发生在长安县的一起典型案件:一位名叫“广”的王杖主人因受到乡吏的质问、侮辱和殴打,愤而直接上书皇帝,说自己接受王杖,蒙受诏书,深知皇帝慈惠万民、怜悯老幼的仁德,一直安分守己,从未犯罪。只因没有完成乡吏交代办理的事情,就受到乡吏的质问、侮辱和殴打。我愿归还朝廷所授的王杖,没身为官府奴隶。汉成帝接到这位王杖主人的控告之后会做出什么反应?那位乡吏又会不会受到惩罚呢?我们下期节目接着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