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里的中国精神 | 《秦律十八种》与古代中国的法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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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07 浏览次数:2828

小简:先生,历史书里说秦朝刑法特别严苛,是真的吗?

先生:很多史学家都认为秦始皇一统天下,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相信严刑峻法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但是随着睡虎地秦简的出土,让人感受到秦朝并不是后人所说的苛政,秦律确实严厉,但并没有崇尚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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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墓的主人名叫“喜”,他原本只是一个普通战士,在多次战争中幸存了下来,成为了县里掌管法律的文书,在他工作期间兢兢业业的将秦朝所颁布的法律条文镌刻在竹简上,并且让这些竹简伴随自己长眠。这些竹简当中有一篇《秦律十八种》,其内容涵盖非常广泛,反映出秦代的律法系统已相当成熟,说秦朝是“依法治国”毫不为过。但是古代中国的依法治国跟如今我们所提倡的依法治国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古代的“法”指的是“王法”,多以“律令”的形式出现,是维护特定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现代中国社会的“法”是尊重人权,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工具。

今天的中国,法治贯穿于各个治理环节。为完善社区矫正,提出“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实施分级预防,细化教育矫治措施”;基于档案工作逐渐转向数字管理的趋势,明确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立法的精细化和精准化,正是中国法治建设进步的生动写照。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也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坚实保障。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能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长治久安。